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安排,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火灾实验中心实验室认可资质复评审换证工作于2014年12月20日至21日顺利开展。评审组由评审组长刁爱国(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资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评审专家)和技术专家亓峒和(吉林省消防与公共安全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资深消防产品检测专家)所组成。
在评审任务紧,项目多的情况下,实验中心全体员工经过两天两夜的紧张工作,完成了预定的现场试验工作,并获得了评审组的好评。
同时评审组经过二天紧张而严谨的评审工作,对火灾实验中心的管理体系及检测能力进行了充分的评审和肯定,评审结论如下:
经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火灾实验中心的现场评审,认为:火灾实验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符合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05)的要求,检测能力范围满足:GB25972—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16669—20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5135.1—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MSC/Circ.1165—2005《应用于机器处所和货泵舱的等效水基灭火系统的认可导则》、MSC.1/Circ.1387《适用于A类机器处所的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认可导则》现场认可的检测能力需求。当不符合项按期整改结束并经确认后推荐认可。
由于实验中心证书将在2015年3月21日到期,期间恰逢春节,为了保证能够在证书到期前取得新的证书,保持证书的连续性,因此整改资料必须在2015年1月20日前递交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在现场评审结束后,实验中心全体员工根据现场评审的不符合项内容,加班加点,积极进行整改,在2015年1月13日将整改资料递交给评审组长确认,在与评审组长沟通后,进行了第二次的修改,并与2015年1月15日将整改资料寄送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在资料递交后,积极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保持沟通,最终确认整改资料在2015年2月4日通过并存档,在2015年3月18日已经收到新的认可证书。
实验中心顺利通过复评审换证工作,对于保持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知名度意义重大,对于公司开拓市场亦有很大帮助。
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安排,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火灾实验中心实验室认可资质复评审换证工作于2014年12月20日至21日顺利开展。评审组由评审组长刁爱国(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资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评审专家)和技术专家亓峒和(吉林省消防与公共安全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资深消防产品检测专家)所组成。
在评审任务紧,项目多的情况下,实验中心全体员工经过两天两夜的紧张工作,完成了预定的现场试验工作,并获得了评审组的好评。
同时评审组经过二天紧张而严谨的评审工作,对火灾实验中心的管理体系及检测能力进行了充分的评审和肯定,评审结论如下:
经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火灾实验中心的现场评审,认为:火灾实验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符合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05)的要求,检测能力范围满足:GB25972—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16669—20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5135.1—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MSC/Circ.1165—2005《应用于机器处所和货泵舱的等效水基灭火系统的认可导则》、MSC.1/Circ.1387《适用于A类机器处所的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认可导则》现场认可的检测能力需求。当不符合项按期整改结束并经确认后推荐认可。
由于实验中心证书将在2015年3月21日到期,期间恰逢春节,为了保证能够在证书到期前取得新的证书,保持证书的连续性,因此整改资料必须在2015年1月20日前递交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在现场评审结束后,实验中心全体员工根据现场评审的不符合项内容,加班加点,积极进行整改,在2015年1月13日将整改资料递交给评审组长确认,在与评审组长沟通后,进行了第二次的修改,并与2015年1月15日将整改资料寄送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在资料递交后,积极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保持沟通,最终确认整改资料在2015年2月4日通过并存档,在2015年3月18日已经收到新的认可证书。
实验中心顺利通过复评审换证工作,对于保持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知名度意义重大,对于公司开拓市场亦有很大帮助。